如果余秀华的这首诗可以称作“诗”,如果余秀华可以是“最美女诗人”,如果余秀华可以是“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情妇”……那么,我小学时候语文课上的“造句/作文”(现无保留)便是“诗”,我便是“最美男诗人”(有诗稿可证并男儿身),我还可以是“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情夫”(本人婚前曾有恋爱史)……
读完余诗人的这首诗,至少知道了她的“三点”。
(一)余秀华的确养了一只狗,名字叫“小巫”:爱摇尾巴、爱舔血,吃到肉时往往“快乐地叫”……
(二)余秀华的前夫尹世平曾在北京打工,并“喜欢跳舞的女人”,也喜欢“屁股摇来摇去”、“会叫床”的女人。而余秀华作爱时不会叫床:“一声不吭/还总是蒙着脸”(与湖北养蜂人杨槠策“一起”时,无从考证)。
(三)余秀华是个皮厚骨硬且“不怕疼的人”,前夫拿她没办法:“无能为力”。再就是她写这首诗的时候,她的外婆“已经死去多年”且那房子还在。
这“三点”便是《我养的狗,叫小巫》的内容,脚丫子都能知道的。
其实,也还有脚丫子不懂得不知道的,便是她写诗的最大“窍门”所在(“睡诗”不算,那是她“抄袭”济南诗人普珉的作品,有“网页”可证,此处不啰嗦):拼凑与分行!
不妨以“段落”的形式,调整一下下,以正视听:
《我养的狗,叫小巫》
我跛出院子的时候,它跟着我们走过菜园,走过田埂,向北,去外婆家 我跌倒在田沟里,它摇着尾巴我伸手过去,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干净。
他喝醉了酒,他说在北京有一个女人比我好看。没有活路的时候,他们就去跳舞 他喜欢跳舞的女人 喜欢看她们的屁股摇来摇去 他说,她们会叫床,声音好听。不像我一声不吭 还总是蒙着脸。
我一声不吭地吃饭 喊“小巫,小巫”把一些肉块丢给它 它摇着尾巴,快乐地叫着 他揪着我的头发,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 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 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,他无能为力。
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才想起,她已经死去多年……
脍炙人口的文学作品总在引领时代且富有极强的生命力。纵观余秀华的作品与人品,当下已有定论。
再“多年”后,更是“多余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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