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4年五行属什么命,2004年五行属什么

饶宗颐先生一篇短文《说营魄与魂魄二元观念及汉初之子之宇宙生成论》(见氏著《中国宗教思想史新页》,北京大学出版社,2000年)。

饶先生施展大学问家手段,饶有趣味地考证了“魄”字与“气”字的关系,说到老子的“营魄抱一”,引《说文》“魄,阴神也,从鬼,白声”,古人曾借“白”为“魄”(《孝经》:“魄,白也”),《左传.昭公七年》子产云:“人生始化曰魄,既生曰魄,阳曰魂”,杜预注“魄,形也”,孔颖达疏区分魄为形而魂为气,引为“附形之灵为魄,附气之神为魂。附形之灵,谓初生之时,耳目心识手足运动,啼呼为声,此则魄之灵也;附气之神,谓精神性识渐有所知,此则附气之神也。是魄在于前,而魂在于后,故云既生魄,阳曰魂”。

如果说到这里为止,那就真是“唯物”了,可是,不,魂魄还有另一层气之在生死之形骸前后的观念。《淮南子》有云:“魂气归于天,形魄归于地,故祭,求诸阴阳之义也”。呵呵,原来死了不是完了,还是有戏的。我们看《礼记.礼运》:“故天望而地藏,体魄而降,知气在上,故死者北首,生者南乡,皆从其初”,这样说来魂属天、魄属地,前者早于后者被赋予。

   顺着饶先生的话头,细玩几个汉字,可从另一角度旁证。“鬼”,说文云“人死归为鬼”,鬼是人死后变成的,《礼记.祭义》云:“众生必死,死必归土,此之谓鬼”;鬼的本质是什么,是魄,“魄”,说文云“阴神也”,《淮南子.说山》“魄问于魂曰:‘道何以为体?’”句高诱注:“魄,人之阴神也”;“魂”,说文云“阳气也”,高诱注淮南子同上篇同句云“魂,人之阳神”。很明显,在古人那里魂魄是人生前死后不同的存在方式,魂离体而人死,死后在地的那个个体,称为魄,也叫作“鬼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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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这里可以说两个小故事,一个古风俗。

《左传》写的城濮之战,晋文公夜作恶梦,梦见自己与楚成王搏斗,成王把他仰面朝天摔倒在地,伏在他身上吸食他的脑髓,醒后文公极为惊惧,子犯却为他解梦道:梦中楚王俯身是表示“楚伏其罪”。又,《吕氏春秋》记,齐湣王得恶疮,请来宋国名医文挚,文挚用激将法把湣王的疮治好了,而大怒之下的湣王却把文挚处以生烹之刑,但煮了三日三夜,文挚竟然活生生的颜色不变,文挚也很有趣,向齐王提议:“你要真想烹死我,为何不把我俯覆向下,以绝阴阳之气呢?”果然,就把文挚煮熟了。“伏罪”、“伏法”两词由来原来与阴阳观念有关,在周人那里很是盛行,伏者,吸阴绝阳,那就只能去阴间了

   阴阳之隔,需要生人正确处理死者。在我国部分地区,曾经存在过所谓“二次下葬”,如剔肉埋骨葬、洗骨葬等。现在广东等地,土葬的规范做法,在尸体下葬三到五年后,要把棺材重新起出来,如果只剩下骨头了,就用罐盛起骨头再次下葬,这第二葬起骨称为“拾骨”。这里的理念是,肉体是属阳间之物,不能长留在阴间给鬼魂,如果不是,鬼魂不安就可能出来闹事。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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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既然鬼被确定为有,那人神关系中,鬼是重要的一类。这一类与生人最大关系者,就是祖先。在宇宙万物的秩序上,神与鬼是比人高级的存在,所以人要祭祀,以表敬畏,以表忠心,以示承顺。所以儒家经典中谈及祭祀及早期华夏民风信仰的文字,充满了这类极为讲究的祭祀,这种讲究,称为“礼”。儒家正典从来没有认为不敬鬼神是合礼行为,如果说汉之后有部分儒士有无神之言论是事实,那儒家整体思想为肯定敬鬼神是人生当尽之义务,也是事实。《礼记·礼运》就写道:

   “故玄酒在室,醴醆在户,粢醍在堂,澄酒在下。陈其牺牲,备其鼎俎,列其琴管磬钟鼓,备其祝嘏,以降上神与其先祖,以正君臣,以笃父子,以睦兄弟,以齐上下,夫妇有所,是谓承天祜。

   作其祝号,玄酒以祭,荐其血毛,腥其俎,孰其殽,舆其越席,疏布以幂,衣其澣帛,醴醆以献,荐其燔炙,君与夫人交献,以嘉魂魄,是谓合莫。然后退而合享,体其犬豕牛羊,实其簠簋笾豆鉶羹,祝以孝告,嘏以慈告,是谓大祥。此礼之大成也。

   这段话完全作为延至今天的清明祭祖风俗,其思想与宗教根据的活的说明。古人认为,神、鬼、人也好,四时万物也好,本于气,昊天上帝、河岳精灵、鬼魅魍魉,乃因其精气结聚不散,到一定程度就成为一个活物。我们不要看见古人言气,就以为是形而上的概念与想象,吾国先祖世界观底色依然可称为“自然有神论”,神灵与人一样真实地活着,宇宙是有思想、有情感、有色彩的统一体,天界地府、鬼魂神仙,他们和我们都是自然的一部分。很大多数情况下,古书里出现什么气、精、神,阴阳、四时、万物等字眼,并非与今人观念一致,吾人之祖先崇拜属有神论范畴(我以为连泛神论如不算),起码从起源、从民间普通百姓的出心与理解上说是如此,这本不应有多少争异的。 

   人必有一死,但或知死而求长生,这样就产生了道家方术,乃至成为后来的道教,追求仙家境地去了。楚辞有“载营魄而登霞兮,掩浮云而上征”“审壹气之和德”“无滑而魂兮彼将自然。壹气孔神兮于中夜存”等句子(《远游》),据历代注释与专家之言,这是仙家的修养方法,目的是“魄与魂合,抱神以静”“升仙之时,则魄随魂同上升于天。惟一般死者非神仙者流而凡夫,其形魄仍归于地,而魂气则无所不之”(饶宗颐语,与上书同)。神仙家不是求原来这副臭皮囊的千年不变,而是魄魂齐一,随形附影,往来天地,不为物累,不为情困,自在乐得

   人必有一死,死而不甘,死而不宁,死而无葬,死而无祀,灵魂变成厉鬼,与生人过不去,这就成了阳间的一大问题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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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义庆《幽明录》写了一侧故事:

   “广陵露白村人,每夜辄见鬼怪,咸有异形丑恶。怯弱者莫敢过。村人怪如此,疑必有故,相率得十人,一时发掘,入地尺许,得一朽方相头。访之故老,咸云:‘尝有人冒雨送葬,至此遇劫,一时散走,方相头陷没泥中’”(此处用《汉魏六朝笔记小说大观》标点版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99年版)

   读法国作家米歇尔·拉贡的《地下幽深处:幽冥国度的追问》,惊讶作者的敏锐,他认为上古之人“举行祭奠仪式最初并非出于对死人的尊敬,主要是认为人的灵魂不死,想阻止死人复活。这一点对我们至今有影响的,只不过我们没有意识到”(中译本,作家出版社,2005年),是书举了许多有趣的例子:

例如在法国一带在铁器时代早期有一族群叫克尔特人,现今发现的上百座墓穴里面,有大批被拆了轮子的灵车,都是下葬时已经被这样处理了,目的是阻止死人重新回到阳间;古加勒比人,人之将死,族人就把他们放在圆形的洞穴里,十天时间内给他们送水送吃的,如果他们真是死了,没有生命迹象了,就向他们的头上扔食物,立刻把洞穴封起来在上面点燃大火,人们围着火堆边吼边跳舞。这种观念不仅原始社会有,文明社会一样有,法国直到十八世纪,还出现过因为怀疑死人回到阳间骚扰地方,把而且已经死去十几年的人挖出来斩首。

   外国人如此,中国人也一样。胡新生先生大著《中国古代巫术》(山东人民出版社,1998年版;是书近来有修订版)公认为水准之作,里面就收集了许多我们祖先如何“荒诞”的故事。

魏文帝皇后甄氏与后来成为皇后的郭氏争宠,被文帝赐死,文帝下令下葬甄氏时要让她披头散发,面孔朝下,口中塞满谷糠。这不仅是泄愤,还是阻止她阴魂上天庭告状或者回来宫中闹事的一种法术。后来,甄氏所生的明帝即位,为母亲报仇逼死郭氏,对郭氏也用了一样的葬法。《墨子》有说,楚之南有炎人国,父母死后必须要把他们尸体上的肉全部剔除干净,然后埋其骨,此方为孝子:

   “孝的反面则是不孝,不孝则有可能受到鬼魂的惩罚。在原始宗教观念中,祖先的鬼魂并不常保佑子孙,它们也像其他鬼魅一样对生者充满敌意,商代甲骨文中屡有祖先作祟为祸的记载即可为证。”(胡新生语,同上书)

   既然有时不免有鬼魂闹事,那驱鬼治邪就是必须要掌握的一门本领,而有此本领者前有巫师后有道士。驱邪赶鬼之术,有祓、禳、诘、解除、厌劾、厌胜、辟、禁等。

祓禳原属“傩”,后演变成除凶驱邪活动的通称;诘,是用六种专门的咒语攻击妖邪,后来也用来代指一切的驱魔之法,诘此义到汉甚至更晚的时候还在使用;解除,好理解,是解除魔法,在汉代,解除与祭祀是并生的,正面的取悦鬼神就是祭,反面就是解除了;厌劾、厌胜也好理解,就是镇压妖邪;辟邪,今人还用此字,日常化了,是带攻击性的巫术行为;禁,有专门所指,是指“气禁”,借助符咒控制精气与凝聚精气,从而控制客体,《后汉书.方术列传》记有东阳(即今浙江金华)人赵炳有一神秘功夫,能使枯树生花、使人和老虎都府伏不动,又曾“以盆盛水,吹气作禁,鱼龙立见”。唐代大医家孙思邈的《千金方》有一专篇名为“禁经”,就是专谈以咒语治病的方技,“孙思邈认为,禁咒、符印与汤药、针灸、引导一样,都是‘救急之术’”。(以上均引自胡新生著作)

   至于道士的法术,就更神奇有趣了。道士作法,口中必念念有词,到底念什么?那得看是什么妖邪,自己学的是哪一种派别的法术了。咒语也是分许多门类的。《太上三洞神咒》有<天蓬真君神咒>,全文如下:

   “天蓬,天蓬,九玄煞童。五丁都司,高刀北翁。七政八灵,太上皓凶。长颅巨兽,手把帝钟。素枭三神,严驾夔龙。威剑神王,斩邪灭踪。紫炁乘天,丹霞赫冲,吞魔食鬼,横身饮风,苍舌绿齿,四目老翁。天丁力士,威南御凶。天驺激戾,威北衔锋。三十万兵,卫我九重,辟尸千里,祛却不祥。敢有小鬼欲来见状,鑊天大斧,斩鬼五形,炎帝烈血,北斗燃骨,四明破骸,天猷灭类,神刀一下,万鬼自溃。急急如律令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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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这是什么,是威吓,就是先展示天蓬真君的实力,让妖魔鬼怪见而知威,束手就擒。还有一类咒语,就是告诉对方,我知道你的所有底细,你休得张狂。《千金翼方》就写了一条禁咒注鬼的咒语:

  “注父张,注母杨,注兄靖,注弟强,注姊姖,注妹姜,知汝姓字,得汝宫商,何不远去,住何所望?前出封候,后出斫头;前出与赏,后出与杖。汝今不去,住何所望?急急如律令!

   道教为汉代兴起的宗教,故这个“急急如律令”的格式百分百是照搬汉代官府下达公文中的述语,意思是要象执行军令那样马上执行照办。有没有效姑且不说,观念的对应倒是很接得上的。

例如,人死成鬼,鬼与人交就往往在人入睡,阳气下沉,阴气升高的时刻,《云笈七签》卷四五就引《太丹隐书》说到人作恶梦的原因不外三种“一曰魄妖,二曰心试,三曰尸贼”,辟除恶梦的法术是,梦醒后以左手捻人中二十七下,叩齿二十七下,小声念咒。敦煌遗书《新集周公解梦》二十三章题“厌攘恶梦”又提供一个新法,说人做了恶梦,早上千万不要对人说,用黑色书写符咒,放在床下,也千万不能告诉别人。(见胡新生著,同上)

   作为宗教的道教,斋醮科仪纷繁复杂,不过最为世人所重视仍然是超度亡灵一类,如黄箓派。道士要做这些事,必须先经过严格训练。成书于南北朝时期的《太上洞渊神咒经》(日本学者小林正美认为此书可定为刘宋中期作品)云:“道言,道士之法,以三洞为先。受此神咒,乃得人仙及于人间,杀一切鬼贼。不受此文,鬼不畏人”(转自小林氏著《六朝道教史研究》,四川人民出版社,2001年版)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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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对于大自然来说,白昼阳气盛行,万物见形,人活得踏实;黑夜阳衰阴来,没有光的话,一切都换了一副面孔,原来熟悉的也变得陌生,即便你自己的家,纯然的黑暗里,你上厕所也得放慢脚步,乃至小心翼翼。

对于很多人来说,黑暗里仿佛潜伏着许多不确定因素,心理学家说,人类很早就怕黑了,或许是对黑夜本身,或许是惧怕黑暗某些突然而至的危险的畏惧。

法国画家高更发现塔希提岛上的卡纳卡妇女从来不在黑暗中睡觉,她们象城市的小孩一样,要在有亮光的地方入睡。在伊利莎白一世时期,有教会人员认为,上帝不允许撒旦在白天出现,托马斯·纳什说:“为了惩罚我们,造物主给撒旦分配了独特的时段和王国”,而德国人仿佛完全同意,有一段祷告文写道:“夜是地狱当道的时刻,是撒旦统治的时间”(见,罗杰·埃克奇著《黑夜史》,湖南文艺出版社,2006年)。

Michael Jackson 那首《Thriller》唱出了这种黑夜恐惧的西方形态。那对于西方人来说,地狱观念的发达,远比基督教要来得早,“从古以来一直在生者的世界周围有一个死者的、鬼魂的世界,需要加以安抚,保证他们转入安息的世界。在这幅‘横向’的示意图中,活人和死者共存。而书面的宗教,特别是基督教教义,已经代之以纵向的图象,以拯救的假设引导灵魂根据其表现升天或下地狱(有时到炼狱),并宣布躯体在审判日复活”(米歇尔.沃维尔著《死亡文化史:用插图诠释1300年以来死亡文化的历史》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史,2004年)

  中国人关心死后到哪里去,有什么“待遇”吗?从大量的考古发掘与文献研究中,答案是肯定的,毫无异议。上文引用的饶宗颐先生文章中,引用过一段《越绝书》越王与范蠡关于灵魂的对话,范蠡认为“魄者至贱,魂者至贵”,很明显,魂是可以直接升天,而魄就只有到阴曹地府了。而《诗经》中颂扬先帝功绩的诗句中也有“在帝左右”,即先帝大德,其魂在上帝的天庭中与上帝同在。据不少专家(包括饶宗颐先生)认为,先秦至秦汉时期中国人对于死后世界的理解与处理,与埃及文化已经有不少惊人相似之处了。

   不过,从规模与重视形态上,变成带宗教意味、普及意味的冥府的想象则要到佛教传入、道教兴盛之时。(本节关于佛道材料,主要参照了日本学者蜂屋邦夫著的《道家思想与佛教》,辽宁教育出版社,2000年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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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在道教传统中,人死后去什么地方?答案是,一为东岳泰山,一为丰都鬼城。泰山为鬼魂往之,这个说法起源于汉代,到魏晋时期已经很盛行。张华《博物志》云:“泰山,天帝孙也。主召人魂。东方万物始,故知(治)人生命。”《三国志.魏志.管辂传》云:“太(泰)山治鬼不治人”。泰山为冥府所在的传说,直到干宝的《搜神记》中也有故事书写。

   至于丰都鬼城。其说最早见于葛洪的《枕中书》,说东南西北中五方各有鬼帝,其冥府在各地山上,北方冥府在罗丰山。而陶弘景《真灵位业图》第七则的中位有丰都北阴大帝之名,注记云该神祇为古昔大庭氏,集天下鬼神,治罗丰山,三千年后交由其他人管治。从五行观念看,北方属水,色尚黑,故阴冷幽深、神秘莫测,当然是最适合鬼魂集聚了。罗丰山有否?答,子虚乌有。

但有趣的是,四川的丰都城却被实指为“鬼城”,那又是怎么回事?原来,此处为道教两位早期名人西汉王方平、阴长生修练并得道升仙的地方,此处原名为平都山,因这两位名人而又被称为“王阴山”,王阴王阴,喊着喊着变成“阴王”,阴王就是阴界冥王,那自然地,平都山及丰都城变成了传说中的“鬼域”了。当然,也不排除另一个可能,就是道教早期的五斗米教(即后来的天师教)以“鬼道”为中心,对丰都冥府说或许也起了一定的作用。总之,大概从隋朝开始,丰都就座实了“鬼城”之名。 

   道教的想象力,总体来说不及佛教丰富,包括了地狱说,甚至道教要跟着佛教说,吸收许多细节,才可以与佛教并驾。佛家言地狱,其具体程度某种程度上超过了基督教。佛教的地狱说,原本是印度地区的民间产物,包括了“六道轮回”也不是佛教独创之说,但却在中国成为佛家特有的教化。六道中最底层就是地狱,作恶多端、罪孽深重的人死后就落到地狱。佛家眼内的地狱有何形态?答,有八大,有十八层。

   《俱舍论》卷八中有“八大地狱”说,分别为:等或狱(冷风吹起,罪人互相残杀,死了又再复活,再次撕杀)、黑绳狱(用黑铁绳把罪人捆绑起来)、众合狱(用猛兽及各种刑具给罪人施刑)、号叫狱(罪人在受刑,痛苦衷吼)、大叫狱(比号叫更痛苦惨厉)、炎热狱(用炭火加热铜锅煮烹罪人)、大热狱(罪人受到比炎热狱更深的煎熬)、阿鼻狱(又称无间地狱,罪人一刻不停地受着各种酷刑的惩罚)。八大地狱纵向排列,还有横向排列的八寒地狱。有寒当然要有热相对称了,佛典中地狱的数目并非固定,《大智度论》卷十六说,在八大地狱周围有火炭地狱、沸屎地狱、剑树地狱、铜柱地狱等又一个八大炎火地狱,而每个八大周围又分别有四个小地狱,加上近边地狱、游增地狱,总计128个小地狱。

   印度佛典中地狱的数目多变、种类繁多,不过来到中国,最著名、影响最大的当数十八层地狱说了。《法苑珠林》说,地狱之主阎罗王,手下有十八判官,分别掌管十八个地狱。而具体的当为后汉僧人安世高译出的《十八泥犁经》,泥犁就是梵文地狱之意,十八层的名字与上面说的有同有不同,这部经书网上有电子本文,我这里不说。说说其描述的地狱特色,这十八层地狱不仅刑罚极端残酷,听者憟然,而且时间几乎是无了期的。如第一层,地狱一天相当于人间的三千七百五十年,如果按地狱时间算,一万年服刑完毕,那就等于人间的一百三十五亿年。而且这仅仅是最浅层地狱的刑期,如果到第二层,刑期要增加一倍,于是十八层里的生活几乎让人无望了。

   然而佛是慈悲的,佛陀四大菩萨之一的“地藏王菩萨”是专门解救地狱苦难的大士。不过地藏信仰在中国有一些独特的形态,例如民间极为流行的《地藏菩萨本愿经》最早版本出现于明藏,被学者疑为伪经,且成书时间不会太早。其经云,地藏菩萨原为印度婆罗门少女,其母却不信佛,入邪教而轻三宝,死后堕入地狱。少女变卖家产,向佛寺捐钱,遍献香花,终于感动佛祖,在梦中被引导到地狱。地狱鬼王说,因为你的善行孝心,为母亲修福,你的母亲已经被救出地狱了,少女梦醒后在佛像前发下宏愿,要为所有在未来永劫,因罪孽堕入地狱中受苦的众生行大方便,谋求解脱,最后再成就成佛之道。后少女成佛了,由佛陀封为冥界教主,号地藏菩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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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尽管可能《地藏菩萨本愿经》晚出,但地藏信仰在中国的发达却要早很多,如六朝时期即有《地藏菩萨经》、《阎罗王经》流布民间,唐宋时期地藏信仰已经很中国化了,突出例子有地藏菩萨肉身传说,《宋高僧传》卷二十有<唐池州九华山化成寺地藏传>,云和尚俗姓金,为新罗国人,样貌丑恶,骨格高大精奇,力大能敌十夫,然心地极为善良,六十七岁时到中国,见九华山而喜之,苦修累年,人见敬而怜之,为之建寺院,很快建成,和尚于此活到九十九岁,坐化,肉身不烂,为人礼拜,传为地藏化身(《宋高僧传》,中华书局点校本,1987年版,下册)。

   地藏菩萨慈悲为怀,但正如日本学者蜂屋邦夫先生说的:“作为冥界之王,他的影响力远不如东岳大帝或丰都大帝。地藏菩萨的形象瀟洒,有本事拯救亡魂。但是和给亡魂施加惩罚的阎罗王之类的威力相比,他就远不是对手了”(蜂氏《道家思想与佛教》)。  

   阎罗王,本亦非佛教独,早在佛教出现前,在《梨俱吠陀》中这个阴间鬼王的形象已经出现。佛典里关于阎王来历的传说有多个版本,其中较有故事情切的还是《法苑珠林》引《净土三昧经》说的,阎罗王生前是印度毘沙国的国王,与维陀如生王打仗,兵力不敌,发愿说“愿为地狱王”,而部下十八位大臣也一同发誓“愿助王治罪人”,于是就有了阎罗王和十八地狱的掌司小王,自然地,兵卒也成了鬼卒了

   很奇怪的是,阎罗王居然还有多个中国版本!《隋书·韩擒虎传》云:“生为上柱国,死为阎罗王”,后来敦煌的故事写本,就成了韩擒虎助隋文帝屡立战功后,在宴会上与众人道别,随紫衣人去了阴界。唐张读的《宣室志》说大历年间,郄惠连被天帝任命为阎王。还有,《夷坚志》说,秀州知府林衡梦见自己二十年后成为阎罗门,二十年后,他病重,梦一官吏抱着案牍见他,纸上大书阎罗王林,到他死那天,当地僧侣十多人同时作梦,去迎接新任的阎罗王,接到的竟是林衡。还有,还有,宋代中期,寇准、范仲淹都曾传为阎罗王,而最著名、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包拯。包拯为阎罗王之说在北宋后期已经开始出现了。

   在中国,阎罗王不仅有一位,还有十殿阎王之说,大概在唐末年间出现,之后十殿阎王完全取代了十三冥王,成为中国祀东岳大帝时,同时享祀的神祇:

   第一殿秦广王。其职责是把善人送入天国,善恶参半者送入第十殿,男的转世为女人,女的转世为男人,而罪大恶极者则直接送入第二殿,在地狱各殿中轮留受惩罚。

   第二殿为楚王厉。其司管为大地狱(剥衣亭塞冰狱),凡生前伤害他人身体、偷盗杀人的,下此地狱。

   第三殿宋帝王余,其管为黑绳狱。人间凡有不敬尊长、教唆诉讼者下此狱。

   第四殿五官王吕,其管也是一个大地狱(剥戮血池地狱)。人间凡偷瞒租税、买卖不公者下此狱。

   第五殿阎罗王包。送到此狱者,让把他带到望乡台,让他们在人间的亲人看到他在地狱中受苦,再进一步深究他的罪行,罪定后送入诛心十六小地狱,把他的心脏挖出来喂蛇。

   第六殿卞城王毕,其掌之狱名大叫唤大地狱、枉死城等。在人间凡欺天怨地,向北小便或痛哭者,查明罪行,送入此狱。

   第七殿泰山王董。其掌为热恼地狱(礁磨肉酱地狱),在人间用骸骨做药、导致他人骨肉分离和悲苦的,下地狱。

   第八殿都市王黄。司大热闹地狱(热恼闷烦地狱)。在人界不孝、让父母烦心者下此狱,其满后送第十殿,转世为畜生。

   第九殿平等王陆,其司丰都城铁网阿鼻狱。在人间凡杀人放火者送入此殿,抱空心钢铁,受火烧,然后剔其心肝弄稀烂,送入阿鼻狱受苦,期满后转生六道。

   第十殿转轮王。把前面各殿送来的鬼魂分别善恶,定等级,投胎降生于四大部洲。还有些具体规定,如恶人要先变成鸟和鱼,朝生暮死,待罪满后可转生为人,不过要投胎到荒蛮之地。

   罪越大者,在各地狱间流转逮介,受苦时间越长。

   呵呵,关于死后世界的描述,在世界各大宗教中,佛教绝对是最详尽明细的一个了。不过也搞笑,中国化了的佛教信仰,还带有非常鲜明的人间色彩。阎罗王的传说是一个典型。

这里举三点:一是上述各殿阎王,生前都是人,都曾做过“司法工作”,而且阎罗王后来干脆全部成为“中国人”了;二是,阎罗王也有“温情”,各位不知有否留意到,十殿阎王中的第五殿名阎罗王,怎么回事?是的,阎罗王被贬了,他原先是总管地狱司法的,可是他后来在第一殿工作时,太有爱心了,同情那些枉死横杀的鬼魂,让他回阳间复仇,所以天帝大怒,把他贬为第五殿阎王,剥夺了他总管一职,哈哈!

第三,十殿阎王,干着干着,也假公济私起来,传说第一殿阎王秦广,其舅张四本应68岁阳寿已尽,可他把68改为78,被第二殿阎王楚江发现了,楚江说:“这样不行,你是第一殿的,头道关要把好嘛”,秦广很淡定地说:“老弟,咱们是彼此彼此啦,你的小姨子本该28岁就死了,你却叫我把28改为48,我也依了,这……”楚江马上改口了“对对对,熟人熟事,六亲不能不认嘛”,于是皆大欢喜,可是秦广放走舅舅时,忘了关地狱大门,导致800名饿鬼趁机逃狱,回到人间作乱,让人间恶人的数目增多。

   哈哈。可见,凡是人情当道的地方,即便是阴曹地府,完全的公平公正也是有困难的。这也是“有差等的爱”的体现吧。


   写到这里,这篇笔记已经长得不行了。不过,还好,还算有几个故事看。最后小结几句吧:

   一、中国人的生死观,以阴阳二气观念为基础,地府阴曹本是应有之所,先秦时期已经盛行,后来随着佛道流布,其图景而变得越来越精细,越来越有教化作用。同时,这套阴阳五行观,也为风水堪舆的发达提供了广宽的理论基础,让阴宅说在中国人的视野中自然成立,从皇家贵胄到民间富户,都要讲究,因为它对生者起着相当重要而神秘的作用。

   二、死者为大,不管是出于孝与敬,还是出于阴阳不能相混的恐惧,总之,死者不安,灵魂会回来阳间作祟。故让死者瞑目,就是一件重要工作,不能不做了。有人说,祭祀是做给生人看的,不全对。死,不是生命的结束,而是生命形式的转换。中国经典否定这一点,不仅极为罕见,而且否定之说从来影响有限。

   三、权威崇拜。有一个值得思考的现象,就是地藏菩萨、东岳大帝,本是阎罗王的“上司”,可是在民间的“威力”却远不及“阎罗王”,无它,前两位都是教化者,阎罗王是具体实施惩罚者,实权掌握在阎王手里,所谓“皇帝远,拳头近”,惩恶比教善,往往更具直接效果。

中国文化所谓“儒法互补”,理由在此。事实上历代皇权,都不仅仅奉行儒家一套来司政的,阳一套,阴还要一套,因为任何统治者都要面临一个问题:对不服、不从者怎么办?由此投射到天国地狱,惩罚,对于人来说就永远不能没有的,特别在中国人看来,没有绝罚的管理,等于没有终极权威的管理,我不听你的,你能把我怎么样?这样一使横手,任何的儒雅与大度都成为考验。

   人间是角力场,中国人与外国人角力,不享受,输的时候也多,可与自己人角力,胜算大增,那才叫乐趣。尤其是把作对者施予极端酷刑时,那种君临一切,“我就是你的主”的快感,恐怕是无可比拟;投射到地狱信仰,就是各殿阎王能把死者,不断地折磨,不断地在惨叫声中肯定自己的权威与能力,而死者又完全无挑战之力,那种自我的高大威猛,就简直如日中天,势不可挡了。

   四、敬鬼神而远之的,尺度以生人为中心。《礼记.祭义》就提出祭不能数,即不能太繁烦。不是怕烦着死者和天帝,而是生人自己会觉得烦。中国人不会享受犹太人、基督教徒那种每时祷告样式,因为烦,因为没有自尊。人的地盘,人毫无异议地应该作主,这是阴阳五行之天理。所以,实用,保证各得其所,自己能主宰自己,最为要紧。祭祀实质带有“摆平”的意味,防止死者回来搞乱自己的世界。

  中国人的敬鬼神,我觉得够敬了,就是敬了。大多数情况下,判断尺度有二:一是鬼神不来找自己麻烦了;二是我所做的,在其他同类人中算是不错,我没有不足,那就行了。再深一些,有些信佛道的有钱人,“敬神成痴”,王琰《冥祥记》云:“晋司空庐江何充,字次道,弱而信法,心业甚精。常于斋堂,置一空座,筵帐精华,络以珠宝,设之积年,庶降神异”,这个何充,正史亦说他好佛痴迷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,本传云:“崇修佛寺,供给沙门以百数,糜费巨亿而不吝。亲友至于贫乏,无所施遗,以此获讥于世”,故《世说新语.排调》亦说:“二郄奉道,二何奉佛。皆以财贿”(案:二郄指郄愔、郄昙,二何指何充及其弟何准;本文用《世说》版本为朱铸禹著《世说新语汇校集注》,上海古籍,2002年)。

敬神礼佛也好,行善布施也好,最基本的能够保证自己死后不受地狱之苦,往生为人,投胎到富庶之地、殷实之户,或有贪神仙境界的,则进一步如何充等的到“变态”地步。佛教流行,流行的只是偶像崇拜,用以保证“我命”今生来世的幸福;地狱信仰只不过提醒他们,要达到我命的多世幸福,不能做哪些事。故中国人的生命,是六根未净也不想净、四大不空也不想空,相信生前死后,仅仅想这个“我命”越来越幸福。

   五、传说与神话背后存在“传教”与“炫耀”意图。出家人靠布施,道士作法要有供养,钱物从哪里来是个极为实际的问题,再有,善信不理你是哪家哪派,他们不懂也不想懂,谁做的法事灵验,谁就是可信的。那好了,因应自身生存发展需要,针对群众心理而设计本教本尊的灵验故事与光荣史,成为必不可少的重要任务(吾国祖先的媒体传播理念和手法我看古代世界中最先进与完备的)。

   魏晋六朝,为中国神怪小说传说的第一个高峰时期,考诸这个时期的宗教活动,可步步印证其因由,实与宗教繁盛有极大关系。日本学者小南一郎研究了《搜神记》等作品认为,象“人鬼恋”这样的故事,不仅是文人心理想象的投射,更有其现实的传教弘法意图,宗门之人借传说向善信宣扬他们门派的利害,有些道士方家甚至就只为获利,而不惜杜撰成文(相关研究可参小南氏《中国的神话传说与古小说》,中华书局,1993年;或王青著《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佛教信仰与神话》,中国社会学科出版社,2001年)。兹举两侧故事。《搜神记》卷二:

   “汉北海陵营陵有道人,能令人与已死人相见。其同郡人,妇死已数年,闻而往见之,曰:‘愿令我一见亡妇,死不恨矣。’道人曰:‘卿可往见之。若闻鼓声,即出勿留。’乃语其相见之术,俄而得见之

   《异苑》卷五:

   “太原王玄谟,字彦德。始将见杀,梦人告曰:‘诵观世音千遍则免。’玄谟梦中曰:‘何可竟也。’仍见授。既觉诵之,且得千遍。明日将刑,忽传唱停刑。”(版本用《汉魏六朝笔记小说大观》)

   由于“俗人”不好严谨之宗理,只要不是理论思维特别发达,特别较真的,从民间到官场,各种各样的神一早就随人之喜好、想当然地杂居其处,三教合一,实启于六朝民间的“造神运动”。这符合国人的需要。

   好了,到此为止。借龚自珍《小游仙词十五首》其七,结束本文: 

   丹房不是漫相容,百劫修成忍辱功。

   几辈凡胎无觅处,仙姨初豢可怜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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